冰冷的红酒泼在脸上,带着一股廉价的果酸味,沿着额头、鼻梁一路滑下,最后悬在下巴尖,然后重重砸在我胸前那件洗得发白的旧衬衫上。深红色的酒渍迅速蔓延,像一朵丑陋的花在胸口炸开,黏腻,冰凉。
“废物!连个酒都不会倒,养条狗都比你有眼力劲!”岳母王美娟尖利的声音在偌大的包间里横冲直撞,盖过了背景里软绵绵的钢琴曲。她涂着猩红指甲油的手指几乎戳到我鼻尖,唾沫星子混着酒气喷了我一脸。那瓶刚从法国酒庄空运来的、标价五位数的所谓“珍藏”,在她手里晃荡着,瓶底还剩个可怜巴巴的底儿。
整个“金玉满堂”包间里瞬间安静了一秒,紧接着,低低的、毫不掩饰的嗤笑声如同潮水般从四面八方的席位上涌来,拍打着我。那些平日里在财经杂志上端着架子的林家亲戚们,此刻脸上挂满了毫不掩饰的鄙夷和看猴戏般的兴味。一道道目光,像淬了毒的针,扎在我身上。我甚至能清晰地听见身后妻子林晚秋那声细微的、带着浓浓不耐烦的叹息,像根冰冷的针,刺进我的耳膜。
“妈,行了,这么多人看着呢。”林晚秋的声音响了起来,带着一种刻意拔高的、息事宁人的调子,却也掩不住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。她甚至没看我一眼,精致的下巴微微抬起,目光掠过我的头顶,落在对面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男人身上,脸上瞬间挂起一个敷衍却足够得体的微笑,“张少,让您见笑了。服务生!愣着干什么?还不快给张少重新开一瓶?要最好的!”
“好的好的,林小姐!”服务生忙不迭地应声,手脚麻利地开酒。
王美娟重重哼了一声,似乎觉得女儿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还不够解气,又狠狠剜了我一眼,那眼神里的厌恶,浓得化不开:“烂泥扶不上墙!要不是我们家晚秋心软,你这废物早该滚出林家大门了!看看张少,再看看你?连给人提鞋都不配!”她扭着腰坐回主位,拿起湿毛巾用力擦着手,仿佛刚才碰了我一下都嫌脏。
哄笑声更大了些。那个被称作“张少”的男人,张家的纨绔子弟张哲,得意地翘起二郎腿,故作优雅地晃着新倒上的红酒,目光在我狼狈的衬衫和林晚秋姣好的侧脸上来回逡巡,嘴角挂着胜利者的弧度。他旁边的几个跟班更是毫不客气,指着我窃窃私语,偶尔爆发出几声压抑不住的哄笑。
“啧,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。”
“林小姐当初怎么就……”
“嘘!小声点!人家好歹是‘林家女婿’嘛!哈哈哈……”
我站在原地,湿漉漉的酒液顺着鬓角往下流,带着冰凉的痒意。心脏在肋骨后面沉重地撞击着,每一次搏动都牵扯着一种麻木的钝痛。胸口的酒渍迅速扩大,冰凉地贴在皮肤上。包间里巨大的水晶吊灯洒下刺眼的光,晃得人头晕。空气里弥漫着名贵菜肴的香气、脂粉味、雪茄味,还有那种属于“上流社会”特有的、令人窒息的虚伪浮华。这一切,都像一层厚厚的油污,紧紧裹住了我。
三年了。一千多个日夜。
我缓缓低下头,没有去看任何人,视线落在自己那双边缘已经磨损的旧皮鞋尖上。然后,抬起手,动作很慢,甚至带着一种近乎麻木的迟钝,用袖口去擦脸上和下巴上的酒渍。廉价的棉布面料摩擦着皮肤,粗糙而冰冷。那黏腻的触感,混合着刺鼻的酒气和周遭毫不掩饰的鄙夷目光,像无数细小的虫蚁,啃噬着早已结痂的神经。
就在指尖触碰到脸颊上残留酒液的瞬间,放在裤袋里的手机,极其轻微地震动了一下。
嗡——
那震动极其短促,微不可察,隔着薄薄的裤料,却像一道微弱的电流,瞬间击穿了我麻木的躯壳。指尖的动作几不可查地顿了一瞬。
来了。
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骤然攥紧,然后猛地松开,一股冰冷的、带着铁锈味的洪流轰然冲散了刚才所有的屈辱和麻木。那感觉如此强烈,几乎让我要控制不住脸上的肌肉。我死死咬住口腔内侧的软肉,用那尖锐的痛感压住几乎要破喉而出的异样气息。
三年。整整三年。每一天,每一分,每一秒,都指向此刻。
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,才维持住脸上那副近乎呆滞的、逆来顺受的表情。低垂的眼睫掩盖住眼底翻涌的、几乎要喷薄而出的寒芒。擦脸的动作继续,只是指尖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起来,不是因为恐惧,而是因为一种压抑到极致的、即将破笼而出的狂潮。
“行了,杵在那儿当门神啊?丢人现眼!”王美娟不耐烦的呵斥再次响起,像驱赶苍蝇一样对我挥着手,“滚出去!别在这儿碍眼!看着你就倒胃口!”
哄笑声又起。
我慢慢地、慢慢地收回了擦脸的手。袖口湿了一大片,深红色的酒渍晕染开来,触目惊心。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滚烫的沙砾,每一次吞咽都带着血腥味。我没有再看任何人,也没有回应岳母的呵斥,只是缓缓地、异常沉默地转过身。
皮鞋踩在光洁得能映出人影的大理石地面上,发出沉闷的“嗒、嗒”声,在骤然安静下来的包间里显得格外清晰。我一步一步,走向包间那两扇沉重的、镶着繁复金